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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硕珞珈学堂】 第4期开讲啦—实习生主讲
发布时间:2015-1-22  浏览次数:1631

【欧硕珞珈学堂】 第4期开讲啦—实习生主讲

2015年122日,这个周四,珞珈学堂迎来了特别的一课,两位来自武汉大学的实习生方星晨和柯玉璇同学给我们上了难忘的一堂课。

首先由方星晨同学给我们主讲《试评述三大诉讼法中的法定证据种类的规定》,俗话说“白纸黑字,铁证如山”,“口说无凭,有书为证”,可见,证据作为案件的关键是多么的重要。课堂伊始,小方同学先介绍了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占善刚,讲述了占老师与证据结下的情缘,讲述了占老师对证据的思索与专研。其后分别讲解了刑诉、民诉、行政诉讼关于证据的规定,证据的类别,最后对各个证据的进行了深入分析。看似文静的学生,对于证据的研究也经历了认真仔细的斟酌。才气与美貌并存的小方同学在此次课堂表现的游刃有余、从容不迫,年轻的一代也能用自己的专业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经历过上一位小方同学的精彩主讲,下面便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学霸”——柯玉璇,给我们讲解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及离岸金融中心和国际逃避税的问题。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小柯同学将课程共分为了五部分,分别为:概述、合同无效的类型、合同部分无效、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虽然在刚上讲堂时,略微带来点羞涩,但正式进入主讲角色时,则娓娓道来,有条不紊,不亚于在江湖中游走的律师,这真是霸气侧漏呀!有了第一次上厅堂的经验,对随后离岸金融中心和国际逃避税的讲解则显得成熟稳重。本是实习的小姑娘,却有着不一般的学识。丰富的法律理论,精彩生动的主讲赢得了所里律师的赞赏,更是获得主任的夸赞。

学习不忘情趣,小柯同学在主讲结束的之后,还别出心裁的带我们领略了武大的春夏秋冬的亮丽景色。一张张夕阳、建筑、白雪、繁花、落叶汇聚的图片展现了这个悠久历史大学将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精神灌注于学习家园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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