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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硕珞珈学堂】第49期开讲啦—新行政诉讼法及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6-4-16  浏览次数:1393

【欧硕珞珈学堂】第49期开讲啦—新行政诉讼法及案例分析

行政诉讼,常言“民告官”,其不但涉及一般老百姓与行政机关的关系,还牵扯到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关系,而作为老百姓的代理人更是与行政机关发生着直接的接触。201551日施行的新行政诉讼法昭示着“民告官”迈入法治梦的时代。2016414日,欧硕珞珈学堂有幸邀请到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张柯律师为大家细细讲述《新行政诉讼法及案例分析》。

首先,欧硕所张帅军主任进行简短的嘉宾介绍。张柯律师代理过很多行政诉讼案件,而且大多数是作为行政机关的代理人,其在行政诉讼方面有着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涵养。在本次课堂的开始,张柯律师先从行政诉讼法的背景讲述。作为“民告官”制度的行政诉讼法,于2014111日修改,预示着自1990年开始实施24年来首次修改,系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

紧接着,张柯律师以宁波司法审判现状的角度,对比了2014年、2015年的数据,可以看出全市一审行政案件增长了3倍左右,并由此总结了新行政诉讼法修改对当事人、律师、法院、行政机关的影响。其后张柯律师深入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全面讲解了立法的目的和原则、受案范围、管辖制度、诉讼参加人制度、诉讼证据制度等等。

进行完基本知识的学习,张柯律师引出了七大案例,涉及信息公开(未按时答复的行为)、信息公开回复(答复方式的约束)、查扣黑车、公路局拆围、行政许可程序等问题。这些案例十分有趣,也给学员带来一定的办案启发。在之后的提问环节,更是引出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行为事件,比如住建局提前发证影响房价是否可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引起的扣车鉴定,律师调查与信息公开等等。

授课落幕,欧硕所张主任作了简要点评。他表示,张柯律师在行政诉讼方面的出色表现,对专业领域的深度把握值得欧硕所的律师学习,今天他在珞珈学堂的精彩授课对每个学员来说,都是一次学习的机会。同时感谢张律师今天的分享,这会对我们以后接触行政诉讼有着莫大的帮助。

最后,大家以热烈的掌声再次对张柯律师的授课表示感谢,并借此机会合影留恋,以记住这难得的授课分享。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 严华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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