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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硕所梅陈伟律师受邀为中宏保险宁波分公司授课
发布时间:2018-5-10  浏览次数:1694

2018年5月10日,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梅陈伟律师接受中宏保险宁波分公司邀请,为该公司的寿险规划师进行题为“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商业保险的司法实践路径”的讲解。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由加拿大宏利金融旗下的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和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组建。

此次课程分为四大板块,分别是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的竞合、《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解读、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竞合。梅律师在授课过程中采取法条与实务相衔接、点面结合的授课方法,为中宏寿险规划师树立关于工伤与第三人侵权、商业保险竞合时如何赔偿的概念。

首先,梅律师向在场的寿险规划师讲述我国认定工伤的条件,使其明晰我国认定工伤的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以及即使符合前述工伤认定也不认定工伤的特殊情况。

其次,通过案例分析以及问题相结合的方式,梅律师详细分析了在单位缴纳与未缴纳工伤保险这两种情形下,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又同时构成工伤的应该如何赔偿的问题。另外,梅律师也对最新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深入的解读,对浙江省的最新变化进行形象生动的讲解,图文并茂的介绍了浙江省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最新的赔偿方式。

最后结合公报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情况,梅律师向中宏保险公司的各寿险规划师讲解工伤与商业保险竞合时两者能不能同时主张的问题,同时结合时事新闻,向其讲明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的意义。

授课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梅律师的授课幽默而不失严谨,让大家在轻松自在的氛围中学习到工伤与第三人侵权及商业保险竞合时的处理方法,完善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践的认识。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 王家涵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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