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6日至7日,一年一度的宁波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于开元名都大酒店隆重举行,来自全市各所的论文作者齐聚一堂,深入探讨、交流实务理论观点。
2019年度共征集293篇论文,经市律协组织评委初选,有103篇论文入选交流。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律师撰写论文,共征集10篇论文参与交流,并在研讨会中荣获“优秀组织奖”。
经过大会充分研讨与交流,本所梅陈伟律师与严华律师合作撰写的《办案探析:如何对笔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一文,荣获2019年宁波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二等奖;本所胡海波律师与江芳芳律师合作撰写的《错误保全下海关货物放行实务问题探析——基于收发货人视角》一文,荣获2019年宁波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三等奖。
此外,本所张帅军律师与汪蓉律师合作撰写的《股权让与担保纠纷的法律规制——基于最高院裁判逻辑的启示》、李倩茹律师撰写的《论共享单车骑行事故的责任承担》、袁佳蓓律师与董妍恋律师合作撰写的《职务发明专利权属制度探究》,该三篇论文荣获2019年宁波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鼓励奖。
一直以来,欧硕所都极为重视对青年律师写作能力的培养,强调打好实务理论的基础,为当事人提供更为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今后,欧硕所会继续加强对律师写作能力和理论研讨能力的培养。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 黄启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