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硕所胡海波律师成功代理一起专利无效案件
——离职员工申请实质相同的专利,公司发现后将其无效
宁波某机电制造公司在洗衣机水净水器市场具有领先优势。该公司几位离职员工离职后设立新公司公司完全模仿该公司的产品,并以实质相同的技术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该公司遂委托我所胡海波律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无效。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离职员工模仿的专利相比宁波某机电公司的专利构成实质相同的发明创造,其增加的两项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技术选择,该两项增加的技术特征的技术效果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的,最终无效了对方模仿的专利。
本案意义:离职员工往往会成为公司新的竞争对手,通过专利无效程序宣告模仿专利的无效,可有效约束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侵权诉讼中,权利要求表达的内容不同往往视为不落入先专利保护范围,因此对于实质保护范围相同的专利,如果仅是增加两项非必要技术特征的,通过专利无效程序能取得更好效果。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