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同时,为进一步传导社会监督力量、提高公众参与度、实现司法透明,切实推进社会层面参加检察监督工作。
2020年9月30日,经过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社会公示等程序,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检察院结束了新一轮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决定选任120名同志为市级人民监督员,任期5年。其中,我所张帅军主任、王琦监委会主任被任命为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被任命为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我所张帅军主任、王琦监委会主任,将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依法参与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以期为法治宁波贡献绵薄之力。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 黄启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