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3日下午,宁波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黄爱琴处长一行莅临欧硕所进行检查、指导,黄爱琴、曹怡等六位人员参与本次走访工作。
此次走访围绕欧硕所年度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指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汇报2022年1-5月份律所的执业创收、疫情影响等相关情况,并对下半年整体的律所创收进行了预估;
2.案件信息化管理工作。因欧硕所内部案件登记与E律师案件登记在案件分类、统计类目等方面的区别,导致两种登记数据的差异,针对该项差异,欧硕所张帅军主任经过前期的全所会议,确定了新的登记规范,并向黄处汇报了新的案件信息化登记管理规范,确保两种登记在数据上不存在差异;
3.对案件的风控管理,案卷的整理归档进行汇报和抽查;
4.对欧硕的台账、会议纪要、党纪等资料进行检查。
经过以上几方面的抽查、沟通,可以得出:
1.在疫情影响下,欧硕所业务创收总体呈稳步上升发展趋势;
2.案件信息管理,欧硕所能够协调前期因内部案件和E律师的差异,并经调节,两套系统可以同步、统一,步入一致,后期也可以保持协同。
同时,与会的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就律所信息化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个别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总体来说,工作小组成员对欧硕所的案卷登记、台账、会议纪要等工作表示一定的认可。
最后,黄爱琴处长寄语欧硕所,要加强工作统筹,遇到问题及时反馈、沟通,也肯定了欧硕所在单位文化建设、业务创收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预祝欧硕所在2022年能更上一层楼,再创佳绩!
撰稿 霍兴瑞
初审 刘 彬
终审 王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