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间:2014年12月25日(周四)17:30
学习地点:欧硕所会议室
学习内容:1、律师与客户业务洽谈技巧
2、《刑法》分则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学习形式:每一位律师负责分析、讲述一个罪名,发言时间10—15分钟
学习要求与建议:
每一位律师对自己本期主讲的罪名,应充分准备,查询与该罪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分析阐述该罪名的构成、量刑情节及量刑幅度,比较该罪名与相近罪名的差异。
会议主要内容与流程:
张帅军律师——主讲律师与客户业务洽谈技巧
王琦律师——讲解故意杀人罪
刘彬律师——讲解过失致人死亡罪
张禹行律师——讲解故意伤害罪
周玲玲律师——讲解过失致人重伤罪
郑世红律师——讲解强奸罪
梅陈伟实习律师——讲解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
熊迪山律师——讲解非法拘禁罪
注:以上顺序按照姓氏笔画及法条顺序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