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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
梅陈伟
执行主任
联系电话:18758305510
电子邮箱: mcwattorney@163.com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社会兼职:
宁波市律师协会会员服务与社会公益委员会 委员
宁波市鄞州区、海曙区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 讲师
业务领域:
擅长代理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业务领域涵盖房地产开发、著作权侵权、人力资源及重大疑难、复杂公司法律事务等诉讼业务。
著作与论文:
《浅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
《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研究》
《论车主对车牌号码的权益属性》
《股东清算责任之新论-对股东怠于清算承担连带责任的考察》
《办案探析:如何对笔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

获得荣誉:
2017-2018年度“宁波市优秀青年律师”
宁波市首批成长型名优律师
2017年度鄞州区律师行业优秀党员

宁波市鄞州区“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二〇一六年度“优秀律师”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二〇一七年度“优秀律师”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二〇一八年度“突出贡献奖”
2019年宁波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二等奖

典型案例:
1、镇海工业园区100余名员工因劳资纠纷问题集体上访,要求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总计四百余万元。后本案经妥善处理,代理其中25名员工先后经镇海仲裁裁决、镇海法院一审、执行,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代理中国当代著名书法家,叶根友字体系列创始人叶根友先生维护其著作权。叶根友先生所创的叶根友毛笔行书、叶根友行书(繁)字体、叶根友毛笔行书和刀锋黑草、行书繁体、蚕燕隶书等字体备受推崇,代理其五十余起著作权侵权案件,引导市场尊重并合理使用书法家个人字体,增强大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3、代理俄罗斯籍员工处理与嘉兴某德资企业的劳务合同纠纷;
4、代理投资人处理与宁波某知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某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等诉讼业务;
5、代理周某诉江北区人民政府行政裁决纠纷、代理奉化区人民政府与徐某安全监管行政批准纠纷案;
6、运用诉讼和非诉手段相结合,代理徐某诉食易国际秦皇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7、为徐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辩护,当事人最终被从轻判处6个月缓刑;
8、支某诉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被宁海法院认定为虚假诉讼,二审律师接受委托,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裁定;
9、张某诉刘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先后到海曙法院、江北法院、宁波中院、海曙法院西郊法庭四次起诉、上诉,最终获得全面胜诉;
年办案数量近百起,诉讼经验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最佳的诉讼及非诉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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